• 客服电话

    • 17776482911
    • 0771-2305015
    • 服务时间

    •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 微信二维码

▍重要新闻专栏

▍热门排行

广西深化农村公益事业建设 2026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达25.94亿元

创建时间:2026-07-22
浏览量: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近日,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26年第二批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3.99亿元,2026年累计已下达25.94亿元,有力支持农村综合改革各项工作,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统筹推进公益事业建设与运行维护,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坚持“建管并重”,统筹安排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和运行维护资金,持续补齐农村公益设施短板,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一是下达中央和自治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21.48亿元,支持村内道路硬化、村容村貌改造、村内坑塘沟渠等群众急需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强化管护机制建设,下达自治区农村公益事业运行维护资金0.8亿元,用于已建成农村公益事业项目的日常管护和修缮,着力解决“重建轻管”问题,保障村内道路、公共照明等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效益。

二、稳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探索可复制推广的改革经验

坚持“先行先试、示范引领”,充分发挥农村综合改革守正创新、系统集成、特色鲜明、因势利导、正向激励的机制创新优势,拓展支持示范试点建设。下达中央和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相关示范试点资金3.3亿元,扎实推进柳州市鱼峰区国家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和蒙山县、合浦县、大化瑶族自治县、大新县等19个自治区级示范试点建设,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广西农村综合改革新机制新模式,为全区示范推广积累有益经验。

三、扎实推进红色美丽村庄建设,传承红色基因建强基层堡垒

坚持保护与利用并重,围绕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传统,安排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资金,用于红色资源保护、管理和运用,推动红色村庄由表及里全面提升。下达中央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资金0.21亿元,支持横州市陶圩镇六秀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明伦镇吉祥村、龙州县上龙乡上龙村等21个红色美丽村庄建设,促进红色资源保护与乡村建设有机融合,增强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会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督促指导有关市县压实工作责任,高效推动项目实施,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强化资金监督和绩效管理,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首页    行业新闻    广西深化农村公益事业建设 2026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达25.9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