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8年10月18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二巡视组对广西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2019年1月27日,中央第二巡视组向自治区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自治区党委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两会甘肃代表团审议时和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坚决有力、务实有效的整改举措,不折不扣把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1月27日中央第二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自治区党委立即着手研究,列出整改清单,谋划整改举措。2月2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整改方案,将巡视反馈的4大类问题细化分解为19个具体问题,制定124条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2月19日,召开全区整改动员部署大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一竿子插到底”,向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整改动员部署。

  (二)压实整改责任。自治区党委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带头整改。成立中央第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广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同志担任组长,自治区主席陈武同志、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孙大伟同志担任副组长,其他常委同志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有关领导同志作为成员,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鹿心社同志坚决扛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多次对推进整改工作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在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传达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大会等场合,对抓好整改工作进行强调部署。其他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3月28日,自治区党委常委班子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常委同志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真反思、真负责、真整改。自治区党委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整改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专人盯、专人抓、专人管,把整改责任落到实处。

  (三)较真碰硬整改。自治区党委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与推进脱贫攻坚结合起来,对能够立即解决的,不拖不等,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限定时间,抓紧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持之以恒,稳步推进,严格按照整改要求,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深刻剖析、自查自纠,拿出过硬举措,严肃认真整改,确保问题整改不留隐患、不留死角。鹿心社同志分别深入玉林市兴业县、陆川县、容县和北流市,来宾市武宣县、象州县、金秀瑶族自治县,贵港市桂平市、平南县,对推进中央巡视整改以及脱贫攻坚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和督促检查。4月9日,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巡视整改情况汇报,盘点任务进度,分析存在问题,部署扎实深入开展各项整改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自治区党委坚持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加强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推动全区各地各部门把整改抓实抓细抓经常。实行动态管理,每周更新整改工作进度,进度慢的及时提醒督促。组织人员每月以不打招呼、不定线路的方式,深入市县、进村入户,对各地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暗访,工作滞后、推进不力的以“黑榜”形式通报批评。3月中下旬,从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党委组织部、党委督查室、党委巡视办、扶贫办等单位抽调80多人次,先后深入14个市和85个区直部门,围绕落实巡视整改情况开展督导,严查深究整改不力、敷衍应对、虚假整改等问题,倒逼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政策举措,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

  自治区党委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项落实整改任务,以扎扎实实的整改行动,体现对党绝对忠诚、对人民认真负责。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到位,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不精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督促全区各地各部门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真正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1.大力实施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助力脱贫攻坚。自治区研究制定《加大脱贫攻坚力度加快左右江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梳理左右江革命老区重大工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共涉及项目141项。中央巡视反馈指出的39项未完工项目中,目前已有21项竣工,9项已取消或近期暂缓实施,9项正按计划建设。对符合投向的项目纳入乡村振兴2019年补助资金计划盘子,新增2540万元予以支持,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2.高度重视边境地区脱贫发展。自治区研究制定加快建设沿边经济带深入推进兴边富民强边固边系列政策文件,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沿边特色产业,为边境地区脱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深入分析边境地区贫困发生率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指导边境贫困县补齐短板,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3.严格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政策标准。

  一是改进控辍保学工作。修订完善脱贫摘帽标准,不再简单地将贫困家庭无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辍学作为贫困户、贫困村脱贫摘帽标准。改进控辍保学考核评估方式,不搞“一刀切”,要求除重度残疾、严重心理疾病或精神疾病等特殊情形以外,均应接受义务教育,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二是规范村屯道路建设。明确“20户(含)以上自然屯全部通硬化路、10-20户(不含)自然屯通砂石路”不再作为脱贫攻坚硬性目标任务,且不与贫困县、贫困村摘帽挂钩。为缓解贫困县偿债压力,自治区分类优先安排再融资债券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截至目前自治区已下达贫困县转移支付750.65亿元,同比增加17.38亿元。

  三是狠抓易地扶贫搬迁。严格按照国家要求编制年度搬迁计划,及时分解到县。开展安置点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设施情况调查摸底,研究制定全区项目建设总体方案,对2019年安置点新建项目进行科学规划和建设。把集中安置点后续产业就业扶持作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重点,引导搬迁户流转原址承包地获得收益,指导搬迁群众选准产业,深入安置点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指导,鼓励有条件的安置点设立扶贫车间,吸纳搬迁群众就近就业,基本实现有劳动力的搬迁户每户有1人稳定就业。进一步加强安置点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建立安置点党组织、自治组织,配备管理人员,实施网格化管理,保证安置点正常规范运转。及时收回易地扶贫搬迁群众重复享受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进一步加大拆旧复垦工作力度,目前全区已累计拆除旧房14191套,其中24个拆旧复垦空白县已全部开展拆旧工作,共拆除旧房1275套。

  (二)“省负总责”有偏差,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严格落实“自治区负总责、市县落实、乡村实施”工作机制,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专题实施方案》中的54项具体任务进行再梳理、再细化、再分解,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同志牵头落实相关重点工作。自治区四家班子成员深入扶贫联系点调研,主动参与脱贫攻坚有关工作,形成齐抓共管格局。督促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完善工作机制,把扶贫宣传列入年度新闻宣传工作重点,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专题部务会议,每月召开1次中央和自治区主要新闻单位新闻协调会,研究推进扶贫宣传工作。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调整优化专责小组设置,增设教育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饮水安全专责小组,建立专责小组工作例会、目标管理和信息通报制度并严格落实。

  二是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自治区明确要求,脱贫攻坚期内保持设区市分管扶贫工作的党政班子成员相对稳定,督促柳州市委就分管扶贫副市长频繁调整事项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作出说明,深刻汲取教训,确保分工稳定。要求极度贫困县与年度计划脱贫摘帽县分管领导保持稳定,且专抓扶贫,不再分管其他工作。加强对贫困县脱贫攻坚成效的跟踪了解,开展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专题调研谈心谈话活动,派出工作组对三江侗族自治县扶贫工作进行再评估,提出整改措施。针对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头排、大樟等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落实脱贫攻坚责任不力的问题,督促有关市县严肃认真整改,来宾市委组织部约谈三个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并责成金秀县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2.总揽全局不够,协调各方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以脱贫攻坚统揽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对“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政策举措进行再梳理,研究制定进一步将资源、人才等要素向贫困地区倾斜的政策举措。开展政绩考核调研,广泛征求意见,避免考核“一刀切”,较大幅度增加市县扶贫成效考核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调整优化行业部门扶贫考核指标,各相关行业部门扶贫考核在绩效考评中的权重大幅增加。

  二是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督促各地落实好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绿色通道”管理政策,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规范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行为,开展闲置资金清理“回头看”,清查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结转结余情况,组织抓好整改。目前,结转结余情况已控制在正常范围内。

  三是加大贫困地区引人留人工作力度。出台关于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方案,制定进一步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十条措施。加大基层公务员招录力度,自治区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中,面向乡镇的公务员、选调生岗位分别计划招录2292名、572名,分别占各自招录总数的56.1%和74.1%。研究制定提高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待遇水平的政策文件,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优先为54个贫困县招聘特岗全科医生。

  3.贫困村党组织薄弱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增强抓党建促脱贫意识。研究制定提升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水平的二十条措施及推进自然村党组织建设意见政策文件,开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大调研,全面摸清村屯党组织建设情况。

  二是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治力度。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情况“回头看”,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将农村党员大培训作为提升贫困地区党员带头致富、带领致富能力的重要抓手,2019年计划培训92万名农村党员和11万名村“两委”干部。研究制定优化提升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大贫困地区发展党员工作力度。

  三是多措并举增加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研究制定推动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措施,继续落实分片联系指导制度,全区有76.52%的贫困村年集体经济收入超过3万元。

  (三)落实脱贫攻坚监督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乏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脱贫攻坚政治监督。督促自治区纪委监委把各地各部门“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情况,纳入2019年政治建设监督工作重点,纠正政治偏差,确保党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是构建扶贫领域大监督格局。召开自治区专项治理工作例会、工作推进会,通过自治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蹲点督导、监督检查部门开展监督等方式,压紧压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组织开展“抓系统、系统抓”活动,选择8个扶贫项目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区直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召开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集体约谈会、专题座谈会,推动扶贫责任部门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强化巡视监督,对重点专责单位、深度贫困村开展巡视巡察,督促各地对1490个深度贫困村进行巡察全覆盖。

  三是狠抓职能部门扶贫领域线索零移交问题。召开自治区专项治理第一季度联席会议,向线索零移交的自治区扶贫职能部门发出提醒函并开展约谈,督促其切实解决线索零移交问题。

  四是强化派驻机构“探头”作用。深化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配齐配强干部队伍。建立完善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党组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等机制,督促扶贫职能部门履行脱贫攻坚行业监管责任,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建立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指定交办工作机制,对重要问题线索提级办理。

  2.执纪不精准,问责效果差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组织自治区纪委监委出台正确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指导意见,开展专题培训、以案代训、导师培养、跟班学习等工作,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推动精准执纪问责。督促纪检监察机关制定扶贫领域案件提级审理工作办法,对54个贫困县扶贫领域重点案件上提一级审理。建立案件质量常态化检查机制,在全区开展扶贫领域案件质量检查活动,从源头上防止处理“偏轻偏软”问题。

  三是抓好查处不到位问题的立行立改。督促自治区纪委监委组成工作组,对梧州市苍梧县岭脚镇镇长徐以灿、藤县金鸡镇镇长周胜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查处不到位进行调查复核,给予徐以灿党内警告处分、周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组织区、市、县三级纪委核查组对梧州市等地2017年至2018年巡视移交的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回头看”。

  四是深化以案治本。组织自治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关于运用典型案例深化扶贫领域警示教育的工作意见,开展庭审现场旁听等“十个一”警示教育活动。在广西纪检监察网、《党风廉政教材》等设置通报曝光专区,截至目前已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例58批115起。开展典型违纪违法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案促改活动,市、县班子成员或职能部门班子成员因扶贫领域违纪行为被处以警告以上处分的,所在党委(党组)一律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整改。

  3.协调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完善专项治理工作机制。自治区党委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将专项治理纳入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列入自治区对各设区市绩效考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必述事项。组织自治区纪委监委改进专项治理“6+2”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制度,自上而下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扶贫责任部门之间、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协同,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二是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在全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升年活动,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两不愁三保障”,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资金监管,深度贫困县、乡、村和“两个责任”落实问题等六个重点,实施监督执纪再精准、协同联动再强化、监察工作再拓展、查案力度再加大、巡视巡察再深化、精品品牌再打造等六项行动,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提质增效。

  (四)整改责任空转虚化,敷衍应对,进度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1.整改主体责任不落实,表面文章多、有效举措少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压实整改责任。强化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国家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多次研究部署巡视反馈问题和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督促自治区扶贫办等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以行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研究国家反馈问题整改的做法即时纠正、立行立改。将国家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列入市县扶贫成效考核内容,层层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二是抓好重点问题整改。全面梳理历年来国家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反馈我区的40个“持续整改”问题,安排专人负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单位、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等,坚决抓好整改落实。目前已有5个问题整改到位,其余35个问题正深入整改。督促天等县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该县已基本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并通过危房改造、寄宿、购房等方式基本解决无稳固住房贫困户的住房安全问题。

  2.举一反三不够,重销号轻长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举一反三查摆整改。针对扶贫资金闲置、易地扶贫搬迁进展缓慢等问题主动深入查摆,严肃认真整改。组织召开全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工作会议,开展闲置扶贫资金专项清理行动“回头看”,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部分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全面梳理排查问题,明确整改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领导干部“八包”责任制,对各类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核实,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

  二是精准核定扶贫对象。组织有关市县再次开展易地扶贫搬迁人口精准核定登记,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调整标识搬迁对象。开展扶贫对象信息比对工作,全面排查疑似错评、漏评、错退户,进一步提高扶贫对象的精准度。

  3.整改作风漂浮,重形式轻结果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治区党委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减文控会、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改进问责方式,要求2019年发给县级以下的文件、召开的会议减少三分之一以上并严格控制文件篇幅,自治区各部门每年只开展1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年内对精准扶贫政策文件进行梳理,该清理的及时清理。推广广西扶贫APP,精简优化《帮扶手册》,减少填表报数。组建指导组每月分片区深入计划脱贫摘帽县,通过现场会诊、“解剖麻雀”等方式开展工作指导,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强化对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对整改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到位和弄虚作假、阳奉阴违,搞“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出台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十条工作措施,将脱贫攻坚问题整改纳入自治区党委巡视重点内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督促田东县、金秀瑶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全面梳理历年各级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准确定位、分类整改,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务求实效;对情况复杂的,明确时限,有序推进整改。自治区先后2次派出工作组赴4个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二是抓好扶贫产业薄弱问题整改。自治区系统梳理历年来国家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反馈的扶贫产业方面问题,召开全区大石山区产业扶贫现场推进会,编印大石山区扶贫产业发展实例,深入部署推进产业扶贫工作,指导各地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大力发展县级“5+2”、村级“3+1”扶贫产业。持续推进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支持培育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织专家服务团开展服务指导,大力推广“扶贫车间”等做法,推动扶贫产业加快发展。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我区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整改工作开展不够平衡,由于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推进难易程度和时限要求各不相同,有的进展较快、成效明显,有的还需要持续推进整改才能显现成效。二是个别地方和单位思想认识还需提高,需要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拿出更多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提升整改实效。三是个别问题整改成效需要进一步巩固。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两会甘肃代表团审议时和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严格按照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推进整改,确保各类问题按时整改到位,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持续压紧压实整改责任。自治区党委将始终站在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推进整改工作,坚持从本级抓起、从自己改起,以上率下、带头整改,推动全区上下进一步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督促党政“一把手”强化政治担当,靠前指挥、亲力亲为,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事项。持续抓好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以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二是进一步推动整改措施落地。自治区党委将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统筹推进、真整实改、全面整改。对4月底前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开展“回头看”评估,采取措施巩固提升,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2019年年底前需要完成的整改工作,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促相关地方和单位紧盯不放、加快推进;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项目,尤其是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管理和拆旧复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产业扶贫等工作,分步推进解决,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整改。

  三是在标本兼治上下更大功夫。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组织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在2019年年度民主生活会上,继续将中央巡视反馈的4大类19个问题作为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将抓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与国家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国家脱贫攻坚专项督查、自治区“四合一”实地核查等发现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与实施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结合起来,构建常态化长效化整改落实机制,持续发力、一体推进。

  四是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坚定信心不动摇、咬定目标不放松、整治问题不手软、落实责任不松劲、转变作风不懈怠,进一步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聚焦深度极度贫困地区,持续打好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粤桂扶贫协作“五场硬仗”,解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3+1”突出问题,确保如期实现全面脱贫。多管齐下提高脱贫质量,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组织开展建档立卡脱贫户“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性、连续性,做到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771-2637627;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街道新民路34号(原公安厅大院)自治区扶贫办转广西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530012;电子邮箱:gxxszgb2019@163.com。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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